10月29日,南京市交通運輸局發布公告稱,為落實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》《江蘇省公共交通治安管理條例》等法律、法規規定,切實保障公共交通運營安全,維護廣大乘客合法權益,南京市交通運輸局起草了《關于公布公共交通工具禁止攜帶含鋰電池物品目錄的公告(征求意見稿)》,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。
根據要求,今后電動自行車、電動摩托車和電動輕便摩托車、平衡車、電動滑板車等電動代步工具,以及無規范標志標識的電動代步工具用鋰電池、單塊額定能量超過100Wh的鋰電池,均將禁止攜帶上地鐵、公交車、現代有軌電車等公共交通工具。
據介紹,近幾年,隨著鋰電池技術廣泛應用于手機、平板、電動自行車等領域,各地多次發生因鋰電池自燃引發的火災事故和險情,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,需要對含有鋰電池物品進行管理。南京市交通運輸局、市公安局在調研道路客運、鐵路等部門安檢要求,以及兄弟城市對地鐵、公交等交通工具禁止攜帶物品目錄的基礎上,擬對部分鋰電池進行限制。
禁止種類共分兩條,第一條是禁止攜帶有鋰電池的代步工具乘車。鑒于殘疾人出行的特殊需求,允許殘疾人乘用電動輪椅乘車。第二條包括兩種情況,一是禁止攜帶無規范標志標識的鋰電池,主要由于無規范標志標識的鋰電池多是改裝、自行組裝,質量安全無法保證,容易引發爆炸、自燃等事故。二是高能量鋰電池方面,是在充分考慮目前鋰電池應用場景后,對大于100Wh的鋰電池進行限制。市民常用充電寶、手機等鋰電池的能量遠低于這一數值。對自用鋰電池,市民可依據Wh=V×mAh/1000公式換算。
所限制公共交通工具是指地鐵、公交車、現代有軌電車等。巡游出租車、網約車不在限制之列。
意見征求時間段為2023年10月26日至11月8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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軌道交通展消息 2025年4月,31個省(自治區、直轄市)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共有54個城市開通運營城市軌道交通線路326條,運營里程10975.8公里,實際開行列車361萬列次,完成客運量28.5億人次,進站量17.0億人次。4月份,客運量環比減少0.3億人次,減少1.0%,同比增加0.9億人次,增加3.3%。4月份全國總運營里程的平均客運強度為0.865萬人次每公里日,環比增加2.1%,同比減少3.5%。本月無新開通線路。 其中,43個城市開通運營地鐵、輕軌線路268條,運營里程9507.8公里,完成客運量27.5億人次,進站量16.3億人次;16個城市開通運營單軌、磁浮、市域快速軌道交通線路25條,運營里程970.7公里,完成客運量8695萬人次,進站量5809萬人次;18個城市開通運營有軌電車、自動導向軌道線路33條,運營里程497.3公里,完成客運量1047萬人次,進站量990萬人次。 相關推薦:軌道交通展展位預訂??軌道交通展免費報名參觀